立此存照

香順 发表于 2009-07-09 17:54:05

      跋(权且算作):某大人嘱我写的文。文章里面的我们不包括我,所有的时间地点人物,我都不曾参与。这份两年前的记忆,不过是我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从别人那里捡拾过来的,辅之于想象,成就了现在这样的格局。之所以将它录在这里,一有留存之意,再就是看到“南洋”二字,总会很奇怪的联想到文学的祖师奶奶——张爱玲小姐。这两天,我常常想起她,想起盛九莉,想起下面这首诗: 
      他的过去没有我。
  寂寂的流年,
  深深的庭院,
  空房里晒着太阳,
  已经是古代的太阳了,
  我要一直跑进去,
  大喊“我在这儿”
  我在这儿呀!
 

身在南洋心在家,未知何日转中华

     ——南洋自梳女侧记

两年前,在新加坡那座小楼里见到区月爱的时候,她已经是八十七岁了。米寿之人,神清目明,腿脚灵便,花白而稀疏的头发梳得服服帖帖,在脑后绾起圆圆的发髻。听力虽不如从前,思路倒是很明畅的。

      和区月爱同住的刘宝珊,与老人并无血缘,将两人扯在一起的是那份形同母女的主仆情谊。“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这其中原委还要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说起。那时的中国,充斥着战乱、割据、贫病和饥饿。因此很多国人为了生存,只能狠心撇下家小,背井离乡,漂洋过海到异邦讨生活。与亲人临别时道的那声“珍重”里,暗藏的对相逢时刻的憧憬,往往难以实现,成真的却是一世悠悠乡愁。

其时,年仅廿一岁的区月爱,也因家境困窘,不得不跟随浩浩荡荡的打工人潮,从家乡中山海州登上了客船,经过七日海上飘摇,只身来到了正在日治时期的新加坡。初履斯土,举目无亲。最初,区月爱经同乡介绍,在一间洋行里给英国人做事,一年之后,机缘凑泊,才开始了她和刘家跨越一个甲子的缘分。照看了刘家三代人,眼看他们从蹒跚学步到今天成人成事,流年匆匆,区月爱也从皓腕凝霜雪的妙龄芳华步入了满目华发的耄耋之年。

刘宝珊是公馆里的大小姐,她四岁的时候,区月爱走进了她的记忆。那是公馆的鼎盛时期,深院大宅四周花木万千,气派而娴雅,是典型的南洋富贵人家。至此,区月爱穿起对襟白色柳条衫,黑色短脚裤,梳起一握又浓又黑又亮的长辫子,担起专门伺候刘家小姐、少爷的职责。

日子在南洋多雨的季节里静静滑过。区月爱的偱规守礼心细手巧在那些琐碎家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很快,刘府上下对这位新来的广东女佣建立起了最初的好感。经她熨烫的衫裤,笔挺潇洒,至今让刘家姊弟念念不忘。区月爱和刘宝珊现在住的房子并不是原来那座前后带花园的洋房。几十年前,刘家老爷商场失意,一盘买卖终于经营不下去了,只能典了大宅还欠款,全家十几口人仅靠宝珊每月不多的薪金和一点积蓄艰难度日。斗转星移,老爷、夫人先后下世,区月爱跟着小姐、少爷搬了好几次家。前不久才和宝珊一起迁到现在这幢楼上。提起老宅的风月,区月爱似乎比刘宝珊更动情更怀念:“那时烫衣服不像现在这样,只是小小一块烫衣板。而是有专门的房间,很大的台面,那样烫起来很方便。”

在那个贫瘠、朴实和善感的年代,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经常浮荡着浓浓的关爱和深深的恳挚。天长日久,区月爱完全融入了大家族的生活,也逐渐适应了当地的风物。可这并未减轻她对故土的思念对家人的牵挂。不知不觉在此间走过六十五年漫漫人生路,风雨踯躅,区月爱到老都认为新加坡不过是她权作居停的淘金之地,这里的金谷衣冠玉楼粉黛统统与她无关,更遑论将其冠之以“家”的称谓。在她心中,只有家乡的离亭风笛远寺霜钟才是她始终的牵念。在刘宝珊的印象里,区月爱从来勤俭,极少见她为自己添置衣物,省下的钱基本都汇寄家乡贴补家用了。

上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从马来亚联邦脱离出来,自立门户。年轻的国家,在摸索中成长。百业待举,黎民生活清苦而单调。像区月爱这样的“住家工”,薪水极微薄。因此,她再省吃俭用,也只好隔两、三个月才往家里寄钱,每次两三百元不等。上世纪八十年代,新加坡搭上第三次科技革命最后一班快车,经济开始起飞,一跃成为亚洲四小龙之首,百姓生活大大改善。区月爱也和全体新加坡国民一道体味着政府振兴经济带来的硕果,加之刘家体恤,薪水翻了好几倍,寄回老家的钱款,也从原先几百元逐渐增加到几千元,最多的时候曾有万元之巨。这一笔笔的款项,越过千山万水,扶助着区家老小躲过炮火连天的抗日战争、国共内战,捱过建国初期因频繁政治运动导致的国内经济严重衰退,挺过颠倒是非黑白让无数人万念具灭的漫长十年浩劫,终于迎来中央转变治国方略,一心振兴经济的改革开放时期,中国人仿佛瞬间望见了期许多年的国泰民安。

这时的区月爱已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一分是流水,二分是尘土,不觉的春将暮。”人生旅途恍然走了一半,她仍是孤身一人。四十岁那年,区月爱决意“梳起”,正式加入了自梳女的行列。

自梳女,又称马姐、姑婆。源于清代末年,是指女子束髻梳起,终生不嫁,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最为风行。正值人生最好时光的妙龄女子决心“梳起”,大多是生计所困。那时,像区月爱这样成为自梳女的中山同乡不在少数,大家骈首抵足,无非求的是减轻沉重家庭负担,好让日子过得宽裕些。

问及区月爱对当年这一决定有无悔意时,老人语调平静而笃定:“心意已决,从不后悔。”再问缘由,老人反问:“门当户对,我们嫁人只能嫁同样身份的人。有了家庭,开销增多,哪里还能有闲钱帮补中国的家人?”听者默然,良久无语。岁月无情,沧桑如梦。老人风霜荏苒的脸上仍依稀辨得出当年清丽标致的模样。

与其他自梳女相比,区月爱的晚年生活详宁有致。如今,闲来无事,区月爱便给自己做衣服以打发辰光。摇起那架老式缝纫机,叮当作响,我们恍惚瞥见旧时月色下粉粉冷露里,区月爱静静伫立窗前遥想伶仃洋畔老迈的双亲,满心飘零的家国之思,孤寂的背影让月光拖得长长的。

      谈及家乡,老人那张原本安详的脸一下子变得灰暗,声音随之沙哑,眼睛里泛起薄薄一层泪影,就像远山披上了迷濛的雨雾。这几年,区月爱的身体大不如前,听力渐渐衰退,需要配带助听器才能与人正常交流。现在带的这个是宝珊买的。也许是听力衰退加重了,那天的谈话中,区月爱多次将不同的问话误解成这样的问题:她何时会再回中国?老人不厌其烦的一次又一次向我们解释,她最近一次回国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

人生无常,对于区月爱这样身处异乡的暮年老人,百年之后身归何处,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刘家姊弟一心想陪伴区月爱终老,如此体贴,让老人十分感念,但是,她似乎并不愿意:“毕竟是主仆关系。我不能照顾自己了,就回中国,不能拖累人家。”这一辈子,区月爱改不掉害怕麻烦别人的固执。

站在新加坡的街头,环顾四周耸入云霄的簇新高楼,我们大声问区月爱,新加坡建成享誉世界的花园国家,她们这些自梳女算不算也贡献了一份绵薄之力?老人沉默了好久,才缓缓说道:“虽然我们人在新加坡工作,但心还是在中国的,都是记挂着家里的。‘身在南洋心在家,未知何日转中华’,我们这些老姑婆是这样讲的,心里面痛苦,人家都不知道。” 老人话音未落,我们心头一阵怆然,不忍再追问下去,连忙结束话题和她话别,叮嘱她千万保重,生怕老人再动情伤了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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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 實事

香順 发表于 2009-06-22 20:47:23

      我最近在看六月初从香港扛回来的那些砖头一样厚的书。有董桥,有章诒和,有北岛,有高行健,有林文月,还有一些没来得及看的杂志,像《印刻》、《字花》和一些为了纪念而出的免费特刊。大都用辞用典很多,我常看的一头雾水却依然兴致昂扬,同时又对眼前的社会生出更多的疑问。他们中大部分人是我阅读遣兴时常盈门的贵客,所以那些未曾谋面的新作旧作读起来都很亲切。虽然这里面陆续出现了一些让我颇存疑义的情感或者不太认同的昭示,但看着这些教会我说话让我睁眼看世界的人笔头仍健,我更多感到的是快慰,为他们暮年的夕阳红,也为我能继续有情投意合的作品可以拜读。
      这些人里,只有高行健属于第一次亲炙。他的大名却是早几年已经萦绕心头的了。两千年,他凭借《灵山》获得是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是诺贝尔文学奖首位华裔获得者。我听闻这样一件大事应该是在二零零五至二零零八年间,足足晚了五年有余。我想,会有一部分人晚知道或者不知道这个事实。这个数量应该是可观的。
      《灵山》我目前只看了前两章。那一指厚的纸张堆叠,多少有些让人望而生畏。我向来不太爱看小说,尤其是长篇。我通常没有耐性老老实实一章章读下去,总是事情进展到一半,便直接跳到最后一页看结局,再往前信手翻看。这习惯大不好,对作者不尊对作品失敬,可真要改起来,颇难。但这个大部头,我想用心读完,因为这似乎存在一种仪式感,是对有家不能回的人的一种遥远的致敬。
      我以为各种搜索引擎里会找不到高行健的资料,没曾想百度百科里就有,大大出人意表。所以,避重就轻、故意遗漏,自想当然尔。Wikipedia里的资料要全面很多,有赞扬有批评,也有反攻倒算的痕迹在。在百度百科介绍高行健的条目里,有这样一段话:
      人民网专稿《2000年诺贝尔文学奖违背了诺贝尔遗嘱》,文章从诺贝尔遗嘱谈起,对比这次评奖的标准、规程等,得出如题的结论。结论认为:“这次文学评选,可以说是诺贝尔奖金的大贬值。不论从评选的衡量尺度、工作方法和评选人组成看,诺贝尔基金会都必须做彻底改革。对此,世界各国的科学家和文学艺术家早就提出多次呼吁,这次文学评奖进一步证明了这个呼吁是非常合情合理的。如果诺贝尔基金会需要诺贝尔奖金保持信誉,那就应该听取世界各国科学家和文学艺术家的呼声,趁早开始彻底改革。”
      我觉得这是屁话,也是笑话。我很可怜那位操刀的文胆。思想被左右,笔头也不能幸免。我总相信,被掩盖的多是被公认的。这是我的偏见,是长久思维惯性下的定性思考。现在这个时候,我愿意将这种偏见写下来。不然,让这么多事憋着,总有一天会憋死。
      我想起那天从香港回来,疲惫至极双肩酸痛腿脚打晃,入境还要忍受关员盘问,当场查验我花重金捧回的那些墨香,一本本从上看到下,以为我从事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眼也不抬,便问:“你是从事什么职业的?”他这么一问,我倒真觉得这份工作有点说不出口:“什么职业?”“对。你是干什么的?”“……我是喉舌部门。”镜片后面的那双眼睛旋即上演了恍然大悟的戏码:“哦……,你可以走了。”空荡荡的大厅里,只剩下我一位旅客和那些散乱的书籍。
      说真的,其实我觉得他看不出个所以然,要不任何一本都足以作为他留下所有书,甚至留下我的理由。这是万幸。
      今天火气有点大。应该是今天出差途中想起的那些事那个人所致。因为不能将想说的话告诉你。你的眼睛里,我看到的痕迹越来越少,我承认,我输了。我又一次屏蔽了那些本该释放的、由着你牵引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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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許是真的

香順 发表于 2009-06-17 17:01:42

      坦白讲,昨晚的梦让我很恐慌,毕竟三次不同梦境相同主题,很难让人不去细想些什么。那些经验告诉我,这件事多半是真的了。梦中,心悸;醒来,我听见眼泪在说话。
      忐忑从梦里长出枝蔓,缠绕这个白天。现在,我放着一大堆没处理的稿件,在这里写下这些话,因为我实在害怕它像之前那些接二连三的梦一样成为八九不离十的现实。而我却丝毫没有办法,唯一能做的就是干瞪眼看着它在某天成为我的生活,这看起来、听起来都很无助。
      弗洛伊德,你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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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分

香順 发表于 2009-06-17 12:25:51

      我又一次准确无误的撞到了枪口上。这就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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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年

香順 发表于 2009-06-04 19:15:24

      我的朋友露丝今天二十岁了。去年,露丝十九岁生日那天,我已盘算起今天这个日子应该怎样度过?可是,人的忘性从来都不能小视。俗事繁多,每天疲于奔命,答应露丝今天为她庆生的那些好的坏的设想,早就抛诸脑后付诸流水了。我感到很愧疚,可是露丝并没有怪我,她说她知道我们都很忙,能记住今天这个日子,她已经很高兴了。
      自从与露丝结识以来,我们这群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一直希望能为她带去快乐的生活,她提出的要求,我们都尽量满足。况且,露丝从来都没有那些过分的想法。露丝命不好,从小缺少家庭温暖亲情关爱。虽说是亲生女儿,父母却从她降生的那一刻起就没有给过好脸色,这么多年,一直将她视为多余。这在今天独生子女遍布天下的时代,实在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多年后,当露丝为我们讲起她的遭遇时,我们除了愤怒,就是不解,因为实在找不出任何理由来解释为什么露丝这样一个乖巧的小姑娘会受到如此对待?难道仅仅是因为她出生前的那些预言吗?
      时间要回到二十年前露丝快要出生的那个初夏时节。听老人们说,从露丝母亲怀孕的那一刻起,露丝年轻的父母和家人就对即将要诞生的小生命充满了期待,他们期盼着这个孩子能平安出世健康成长光耀门楣。露丝的家族有着古老的历史,家族庞大,族人遍布各地,是这一带的名门望族。因此,家族里各种传统繁琐的规矩很多,每一个人都必须谨遵那些传了一代又一代的清规戒律,没有人可以例外。露丝的爷爷是德高望重的族长,他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万万不能坏了祖宗的规矩。”
      露丝母亲临产前,族里照例请来了据说能通灵并能看见所有人前世今生的巫师。族长让他为即将出世的婴儿占卜。仪式之后,巫师给出的卜辞让所有人惊恐不已,老族长更是脸色铁青,他仿佛看到繁衍了上百年的家族在他的手里毁于一旦,而根源就是这个婴儿。但是,他没有办法阻止露丝的降临,露丝将出世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方圆几十里的土地;他同样不能将刚刚来到人世的露丝杀死,因为他还要维护这个家族在世人面前的所谓尊严和形象。于是,他召集了所有族人,以极其冷峻的口吻告诫每一个人,露丝是灾星,她会为这个家族带来灭顶之灾。而唯一化解的方法就是将她视为外人,用尽一切不友善的手段对待这个孩子。他最后说:“这个煞星绝对不能入我族谱埋我祖坟。总有一天,我会让这个人彻底消失。”
    这便是露丝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原因了。露丝本来连名字也没有,还是一个仆人看着小姑娘实在可怜,没人疼爱,他于心不忍,便悄悄为她取了这个名。叫着叫着,大家都跟着叫开了。虽然命运多舛,但是这并不影响廿年来,露丝一直保持着的宽厚善良的秉性。仇恨从来都没有蒙蔽露丝的双眼。她天生就是这样的善解人意。我们这些在她身边的朋友,看着她二十年来毫无怨言,一如继往的宽容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包括将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的父母和家人,我们又欣慰又难过。
    廿年过去了,露丝并没有像那个老巫师预言的那样,会为这个大家族带来什么可怕的灾难。她一直用纯洁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觉得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颗真心。她坚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总有一天,那些对她满怀仇视的人会醒悟,会忏悔,他们最终会成为真正的家人。我们都在盼望着那一天的到来。
      我仿佛又能看见露丝脸上挂着浅浅但温暖的笑容。谨以此文纪念露丝的二十年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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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大福大

香順 发表于 2009-05-24 13:29:12

      你其实只需要给出一个明确答案,我便会朝着那个目标笃定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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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

香順 发表于 2009-04-23 18:26:25

      一个星期前,一场突如其来的高烧让我彻底无语。高烧已经很多年不曾试过了,所以那些病征根本不能引起我的任何注意。那天,这座城市或者说这个沿海大省正在经历一则消息带来的震荡,风波之后应该是长远的伤筋动骨。不知是巧合还是天意,黄昏之时,这座城市的天际挂起了两道久违的彩虹。
      高烧的第二天,我仍然满世界疯跑。上午在洋溢现代艺术气息的工业园区,听那位胖得很敦实的企业家,行云流水般述说如何带领他的团队避过危机逆势上扬;下午辗转某酒店,看一群中小企业主在水晶灯下琢磨如何用股权来卖钱,好撑过这段没有时间底线的萧条。在去那家酒店浪费生命之前,不断攀升的体温警告我,必须要采取一些措施禁止它继续飙高。于是,我花九块钱买了一盒退烧药。我从来都抗拒这些名字读起来不押韵、一点不具美感的西药,吃下它们,我总觉得自己囫囵了一长串化学方程式,而且还是没配平以前的。
      吃完药,舒服不到24小时,新的问题就来了。这才是这次持续反复高烧的最终症结。听完医生的诊断,莞尔。听完我的转述,大多数人,莞尔。那是来自遥远童年的问候。只是我们没有想不到,我的童年用这样的方式向我做一次告白。
      发烧,梦魇,生不如死,难以下咽的中西结合。我沉甸甸的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天光,忆起十二年前的冬天。也是这样每天满满一大瓶盖的各色药片,灌下去……生命总是存在这样相似的瞬间或轨迹。
      由于那个坐在昏暗药房里的老中医交代在症状消失之前,不能沾点滴荤腥的缘故,从发病之日起,我的一日三餐便是清粥配小磨香油拌萝卜干。截至今日,我已经吃了15顿的清粥和小磨香油拌萝卜干了。这段时间,我大概会吃这辈子最多的萝卜干。我家大人看着我双眼无神小脸蜡黄,哀怨的自语:“病成这样,得吃多少东西才能补回来……”
      唉,迟到的童年。这样不合适宜的出现最容易人财两失,元气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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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以來

香順 发表于 2009-03-28 17:53:59

      最要命的那晚通宵未眠——所有右手的工作只能左手代劳——咳嗽不止涕泪交流——工作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明天依然要起大早上班的人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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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哦

香顺 发表于 2009-03-06 13:17:37

      “双子座对于自己的东西相当的有信心,很急于要呈现自己的理念和想法,所以在状况不配合以及不完美的情况下,双子座会气到不知道怎样去处理才好,就会需要一个发泄的出口,他当下就会爆发,而且若旁边的人无法理解,他会越来越生气,情况也看起来越失控。”
       ——怎么可以现在才让我看到这段话!害我反思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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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上談兵

香順 发表于 2009-03-04 10:06:25

      这几天,我总是闻到一阵阵烤红薯的味道,但是前后左右找一圈总也找不到味道的源头;这几天,老天爷的脸从夏天转到了深冬,天色灰蒙人也浑噩;这几天,有人从离我办公不远的一幢高层建筑跳下来,大家更多在想终于又有热闹看了;这几天,倒霉事一件接一件,邪门儿得我心悦诚服,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
      假如这些破事儿放到其他时候,我一定哭天抢地上房揭瓦,但是,但是,今年,我认了。心甘情愿的不再反抗逆来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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